屏東縣消防局依因公殉職撫卹規定,每名殉職者可請領各項撫卹、慰問金包括公務人員保險、因公殉職撫卹金、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、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等,合計每人約新台幣2800萬元。
內政部長表示本案4名消防人員冒險犯難,深入火場搶救人命而殉職,消防署將協助屏東縣消防局辦理入祀忠烈祠事宜核發褒揚令,以彰顯其英勇。
國民黨立委質詢問到,消防事宜查核責任究竟是哪個單位,以及111年11月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不合格,事後到底有無改善,以及廠商堆放過量化學品使得消防人員無法行使退避權,誰該負責。
內政部長答詢說,因有不同法令系統,責任正在釐清中,政府不會迴避,會一起檢討,要讓科學證據說話。